為落實“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要求,減輕建設單位負擔,幫助建設單位履行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依據《》、《》及相關(guan)技術規范制定本指南,指引建(jian)設(she)單位開展建(jian)設(she)項目自主環境保護驗收(shou)。
驗收依據
(一)法規標(biao)準依(yi)據(ju)
自主環境保護(hu)驗收應當嚴格執行如下國家法(fa)律(lv)、法(fa)規、部門規章、技術(shu)規范、指南、標(biao)準的規定。
《》:規范驗(yan)收程序(xu)和標準。
《》:規(gui)定(ding)了污染影(ying)響類建設項(xiang)目竣工環境保護驗(yan)收的總體要(yao)求(qiu),驗(yan)收監(jian)測報告編制(zhi)要(yao)求(qiu)。
《》:規定了(le)生態影響類建設項目(mu)竣工環境保護驗(yan)收(shou)的總(zong)體(ti)要求(qiu)(qiu),驗(yan)收(shou)調查報告編制(zhi)要求(qiu)(qiu)。
(二)環評報告、批復依據
建設項(xiang)目環境影(ying)響(xiang)報告書(shu)、報告表及批復(fu)(fu)、變更或補充環境影(ying)響(xiang)報告及批復(fu)(fu)、相關環境影(ying)響(xiang)分析報告及生態環境部門復(fu)(fu)函等(deng)。
(三)行(xing)業(ye)驗收(shou)規范依(yi)據
對于已(yi)發布行業(ye)驗(yan)(yan)收技(ji)術規范的建設項(xiang)目(mu),應按照該行業(ye)驗(yan)(yan)收技(ji)術規范編制驗(yan)(yan)收監測報告(gao)或者(zhe)驗(yan)(yan)收調查報告(gao)。
目前生態環境部已發布,其中城市軌道交通、汽車制造、公路、制藥、醫療機構5項屬北京市范圍涉及較多的行業,滌綸、煤炭采選等14項在北京市范圍內涉及較少,類似建設項目可參照執行。
一、驗(yan)收范圍及(ji)期限
(一)范圍
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建設項目應當依法開展自主環境保護驗收;編(bian)制環境影響登記表的建設項(xiang)目,不需要開展自主環境保護驗(yan)收(shou)。
自(zi)主環境保護驗收(shou)的范圍為建(jian)設項(xiang)目配(pei)套建(jian)設的環境保(bao)護設施、措施。其中,環境(jing)保護(hu)設施是指防治環境(jing)污染和(he)生態破壞以及開展(zhan)環境(jing)監測(ce)所需(xu)的裝(zhuang)置、設備(bei)和(he)工程設施等;環境保護措施是指預防(fang)或減輕對環境產生不良影(ying)響的管理或技術等措施。
(二)期限(xian)
驗收期限指建設項目環境保(bao)護設施竣(jun)工之日起至建設單位向(xiang)社會公(gong)開驗收報告(gao)之日止(zhi)的時間。
除需要取得排污許可證的水和大氣污染防治設施外,其他環境保護設施的驗收期限一般不超過3個月;需要對該類環境保護設施進行調試或者整改的,驗收期限可以適當延期,但最長不超過12個月。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未與主體工程同時建成的或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但未取得的,不應對環境(jing)保護(hu)設(she)施進(jin)行(xing)調試。
建設項目分期建設、分期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可依法進行分期驗收。
二、驗(yan)收(shou)主體及責任
(一)驗收主體
建設單位是建(jian)(jian)設項(xiang)(xiang)目環境(jing)保護(hu)驗(yan)收(shou)的(de)責(ze)任(ren)主體,應當組織對建(jian)(jian)設項(xiang)(xiang)目配套建(jian)(jian)設的(de)環境(jing)保護(hu)設施進(jin)行驗(yan)收(shou),編制驗(yan)收(shou)報告,公開相關信息(xi),接受(shou)社會監督(du);驗(yan)收(shou)報告包括驗(yan)收(shou)監測(調查(cha))報告、驗(yan)收(shou)意(yi)見和其他需(xu)要(yao)說(shuo)明的(de)事項(xiang)(xiang)等三項(xiang)(xiang)內容。
(二)驗收責任
建設單位(wei)應(ying)對驗收內(nei)容(rong)、結論和所公(gong)開信息的真實(shi)性、準確(que)性和完整性負責,不得(de)在驗收過程中弄虛(xu)作(zuo)假。
建設(she)項目竣工后,由建設(she)單(dan)位查(cha)(cha)驗(yan)(yan)、監(jian)(jian)測(ce)、記載環境(jing)保護設(she)施的(de)建設(she)和調試情況,并編制驗(yan)(yan)收(shou)監(jian)(jian)測(ce)(調查(cha)(cha))報(bao)告(gao);建設(she)單(dan)位不具(ju)備編制驗(yan)(yan)收(shou)監(jian)(jian)測(ce)(調查(cha)(cha))報(bao)告(gao)能力(li)的(de),可(ke)以委(wei)托有能力(li)的(de)技術機構編制,建設(she)單(dan)位對委(wei)托技術機構編制的(de)驗(yan)(yan)收(shou)監(jian)(jian)測(ce)(調查(cha)(cha))報(bao)告(gao)結論負責,并承擔(dan)相(xiang)應法(fa)律責任。
三、驗收(shou)一(yi)般程序(xu)
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驗收程序和內容執行《》要求;生態影響類建設項目驗收程序和內容執行《》要求。
本指南給出建設項目環境保護驗收一般程序和內容。驗收工作主要包(bao)括準(zhun)備工作(zuo)(zuo)、驗收監測(調查)工作(zuo)(zuo)和后續工作(zuo)(zuo),其中驗收監測(調查)工作可分為現場查驗、驗收監測和調查、編制驗收報告三個階段。